一、毕业生首次派遣事务
(一)情况:未拿过报到证,首次办理。
(二)资料:
1、《毕业证书》复印件;
2、与单位签定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合同》,如需派到单位,则必须是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若新单位不能托管档案,还需就业地人才市场的《接收函》。
(三)流程:
1、携带资料至江浦校区老员工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(大活三楼)办理《联系函》;
2、员工需要核实档案接收单位准确详细的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,方可开联系函;
3、根据联系函上填写的时间,携带所需材料,到江苏省高校人才招聘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。
二、毕业生改派事务
(一)情况:重新办理报到证。
情况一:与原单位解约后,签约新单位:
1、原单位《解约函》;
2、与新单位签署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若新单位不能托管档案,还需就业地人才市场的《接收函》;
3、旧《报到证》原件。
情况二:与原单位解约,现在待就业:
2、旧《报到证》原件。
情况三:之前为待就业,现与新单位签约:
1、与新单位签署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若新单位不能托管档案,还需就业地人才市场的《接收函》;
2、根据联系函填写时间,携带所需材料,到江苏省高校人才招聘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。
备注:
1、根据《联系函》上的预约时间办理报到证,不可提前办理,逾期此《联系函》作废将无法办理;
2、以上事项均可代办,代办需要本人提供《委托书》并签字。
三、《报到证》遗失补办
(一)资料:
1、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启事;
2、《毕业证书》复印件。
(二)流程:
1、携带材料至老员工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(大活三楼)办理《联系函》;
2、根据《联系函》上预约时间,携带所需材料,到江苏省高校人才招聘指导服务中心办理《报到证》;
(注:联系函上有江苏省高校人才招聘指导服务中心地址、路线和时间。)
四、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办理
情况一:员工遗失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需要补办新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
1、申请书(学院辅导员签字,分管员工工作副书记(书记)签字、盖章);
2、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挂失(报纸原件);
3、辅导员打印的新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未盖章)。
携带材料至江浦校区行政楼201办理。
情况二:员工与原公司解约,需要办理新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
2、旧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原件;
3、原单位《解约函》;
4、新单位《录用证明/通知》。
五、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遗失补办
1、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挂失(报纸原件);
2、申请书(学院辅导员签字,分管员工工作副书记(书记)签字、盖章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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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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