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、科研单位:
暑假即将来临,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,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,应关闭水源、电源、气源,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雨等安全措施后,锁好门窗,贴上封条。
二、确需使用的实验室,请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填写《2017年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报表》(见附件),于7月10日前交至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(地点:江浦校区行政楼333室,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58139233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:liqiang2014@njtech.edu.cn。并做到:
1、检查易制毒、易制爆等管控危险化学品遵守“五双”制度的情况。应建立健全使用台帐;实验前,指导老师须向员工说明安全注意事项、应急处置办法、残留物清理工作等。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实验时,老师须全程现场指导。
2、检查特种设备(含气瓶及高温设备)的使用情况。
(1)气瓶。气瓶使用前须安全检查,气瓶应确保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,气体管路材质合理和连接方式正确,并时常进行检漏;所有气瓶须有固定装置;气瓶须悬挂信息完整的《气瓶信息卡》,易燃易爆气瓶还须悬挂记录详细的《易燃易爆气瓶使用记录表》。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得混放;氧气瓶瓶阀、瓶身严禁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;可燃气体钢瓶应配备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器具。
(2)烘箱、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周围要有一定的散热空间,周边不得堆放杂物、气体钢瓶、易燃易爆化学品等。
(3)实验室锅炉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由专人负责,有安全警示标志,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。
3、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。应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,消防通道通畅;实验持续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。
4、检查实验室环境情况。实验室应整洁,设备设施及试剂排放有序,无非实验物品;不在实验室内饮食、吸烟、留宿。
5、检查个人防护情况。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实验服或防护服,按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设施。使用易挥发试剂,或易产生有毒、有害、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,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。
三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并立即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。
附件:2017年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报表
资源保障部
2017年7月3日